陳男辯稱,曾聽同事提及劉在學校擔任教官,退伍後又擔任總務長,而且不先溝通,就要他搬離研究室,才稱劉是「雙薪肥貓」,究竟軍中退伍對大學運作不熟習,既然在大學就應尊敬先生,沒有侮辱犯意。
高院認為,依相關新聞報道及社會通念,台灣確有效「雙薪肥貓」質疑甚或貶抑退休軍公教人員轉民間任職領有雙薪,牽扯年金或薪資佈局的景象,陳男組成公開欺侮罪,判罰3000元、緩刑2年。陳男提上訴,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肯定。
判決書指出,台北海院劉姓總務長原估計在2016年8月11日起,施作校本部A401至406教師研究室的隔音增強工程,只是一位利用A406教師研究室的陳姓助理傳授不滿劉姓總務長未在施工前先跟他溝通,並且還選在他要撰寫投稿論文之時,是以在研究室外辱罵劉男是「雙薪肥貓,是由軍中退伍」,被劉男提告觸及公開侮辱。
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導
台北海洋技術學院(現今台北海洋科技大學)一位陳姓助理傳授,前年不滿校內施工前沒先跟他溝通,在研究室外辱罵劉姓總務長是「軍中退伍雙薪肥貓」,被控涉公開侮辱翻譯一審認定,「雙薪肥貓」在台灣未必具有貶意,未影響劉的社會聲望,判陳無罪;二審則認為劉男中校退伍後到黉舍任教兼任總務長,陳男指劉領有雙薪是肥貓有貶抑之意,改判罰金3000元,緩刑2年,最高法院今(29)日駁回上訴定讞翻譯
▲法院查詢拜訪,「肥貓」源自英文fat cat,意指公司經營不善,但高階卻領高於行情的薪水;台灣「雙薪肥貓」多指退休軍公教人員,轉任民間任職領有兩重薪水。(圖/翻攝自臉書Symba the tubby tab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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